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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石龙工业开发区建设步伐,优化投资环境,全方位吸引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和项目,依据北京市和门头沟区对市级工业开发区的投资政策,北京石龙工业开发区制定了一系列投资优惠政策与实施细则。
(一)依据区政府的有关规定,石龙工业开发区建立挖潜改造技术创新扶持基金,专项奖励外来投资企业及对开发区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组织和个人。
(二)鼓励扶持在石龙工业开发区注册并征地建厂、租赁标准化厂房、设立总部的投资企业。征地建厂企业自纳税之日起五年内(根据企业发展状况可延至十年),比照其地方财政贡献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返给企业,用于征地、用电、改善办公条件、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扶持资金。
(三)除享受国家有关政策外,三资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同时享受开发区制定的特殊奖励政策,即重复享受优惠政策。
(四)征地建厂时机尚未成熟的企业,可先行在石龙工业开发区注册登记,开发区提供办公地点,收取少量运行资金。注册企业五年(根据企业发展状况可延至十年),比照其地方财政贡献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
(五)鼓励为石龙工业开发区引进外来投资企业的社会中介机构、咨询服务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凡是为开发区引荐项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引荐企业第一年对地方财政贡献的适当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
(六)对为石龙工业开发区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石龙工业开发区每年视具体情况给予一次性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开发区引进的高级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负责办理调京手续并安排子女入学。
(七)对于产品畅销而流动资金一时短缺的入区征地企业,石龙工业开发区为其提供快捷的融资通道,并视企业资金运营情况进一步提供免费的融资担保服务。
(八)石龙工业开发区依托与清华科技园合作的优势,引进合理的服务支撑体系,服务于入区征地企业的技术、工艺、管理等多方位的需求,并为企业提供行业领域的技术、信息、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九)完善尽职的工业区市政服务系统为入区企业提供厂区绿化、卫生、保洁、饮食、配电、制冷等后勤保障服务。
(十)门头沟区老的工业基地技术集中齐全,产业工人技术等级均衡的优势可使企业最大限度地节约人力成本,还可为企业提供职工教育、基础培训等项服务,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十一)石龙工业开发区与公安、消防、安全、城管等部门的协调运行机制可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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